攀枝花市西区凯瑞新能源绿色能源开发项目(一期)补遗01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5-06-18
四川/攀枝花
变更澄清
攀枝花市西区凯瑞新能源绿色能源开发项目(一期)补遗01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四川/攀枝花-2025-06-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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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西区凯瑞新能源绿色能源开发项目(一期)补遗**号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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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攀枝花市西区凯瑞新能源绿色能源开发项目(一期)(项目名称)/(标段)补遗**号 致本项目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招标文件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 *.* 分包 *.*.* 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分包的内容 。 *.*.*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工程包括:经发包人同意后,分包非主体、非关键性项目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经发包人同意非主体、非关键性项目允许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 修改为: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 *.* 分包 *.*.* 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二、其他内容不变,修改后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招标文件中如有与本补遗**号文件不一致地方均以此补遗为准。 招标人:攀枝花市西区凯瑞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