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522002025052101001的澄清文件招标文件
2025-06-13
内蒙古/兴安盟
变更澄清
A1522002025052101001的澄清文件招标文件
内蒙古/兴安盟-2025-06-13 00:00:00
内蒙古/兴安盟-2025-06-13 00:00:00
********************的澄清文件
发布时间:**********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城市供热管网老化升级改造工程八标段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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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招标文件
公告标段(包)数量
公告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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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城市供热管网老化升级改造工程八标段
澄清文件*号
项目名称: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城市供热管网老化升级改造工程八标段
招标编号:*****************
各投标人:
本次澄清内容为信用承诺格式,其他内容不变。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招标代理公司。
招标人:乌兰浩特市物业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内蒙古丰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后附信用承诺格式:
信用承诺格式:
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致:(招标人名称)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我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约定条款。如果存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将于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日内将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足额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弄虚作假法律责任。
投标人(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根据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关于助企纾困的政策措施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发改法规(****)**号)、兴安盟行署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分类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采取以下优化措施:
(一)属于政府投资的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万元及以下工程施工类项目,投标单位在参与招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信用承诺后,免缴投标保证金。工程总承包(***)项目参照本条执行。
(二)属于政府投资的工程技术服务类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全过程咨询),投标单位在参与招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信用承诺后,免缴投标保证金。
(三)对于政府投资以外的国有企业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参照上述第(一)(二)条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