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福建特色商品馆”涉嫌行政(市场)垄断及程序违法投诉书
2025-06-18
福建/南平 招标采购
关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福建特色商品馆”涉嫌行政(市场)垄断及程序违法投诉书
福建/南平-2025-06-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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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福建特色商品馆”涉嫌行政(市场)垄断及程序违法投诉书
姓名
郑*
内容
投诉人:[郑先生] 被投诉单位: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投诉事项 福建省财政厅于****年*月**日发布的《关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上架特色茶叶商品进一步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下称《通知》),通过福建特色商品馆直接指定***款福建本地茶叶商品上架,并通过地方政府推荐供应商排斥本地其它企业与外省企业,影响极其恶劣,在国家三令五申强调营商环境、全国统一大市场、禁止市场割裂政策下,涉嫌违反《反垄断法》《政府采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等法律法规,具体违法情形如下: *.程序违法:未经公开招标或框架协议采购程序而直接指定供应商; *.地域歧视:以福建特色地标性产品限制商品准入,构成行政(市场)垄断; *.审查缺失:未履行公平竞争审查法定职责,放任排斥性政策出台。 违法事实与法律分析 一、程序违法:长期规避法定采购程序,形成系统性违规 违法事实 历史行为:自福建特色商品馆设立以来,未经公开竞争程序直接上架南平竹产品、宁德大黄鱼、福安葡萄等本地商品; 本次新增:****年*月直接指定***款茶叶商品上架,未履行任何法定采购流程。 法律定性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政府采购应当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法》第六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本法规定,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工作人员向其指定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二、地域歧视:滥用福建特色标签,破坏全国统一市场 违法事实 准入壁垒:将福建地标性产品作为准入条件,排斥外省同类商品(如浙江竹制品、山东水产品等)进入面向政府的采购平台; 政策惯性保护:通过各地市政府推荐品目和优质供应商强化地方保护。 法律定性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三条:不得限制外地商品或服务进入本地市场;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四条:不得要求经营者必须在本地设立分支机构或投资本地;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五条:不得在政府采购中排斥或歧视外地经营者;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十三条:禁止以产地来源限制采购活动。 违反福建人民政府政策承诺,破坏政府公信力 赵龙省长福建省****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机制,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 赵龙省长署名文章(《学习时报》****年*月):提出动态清理妨碍统一市场的政策,消除地域歧视、地方保护限制。 被投诉单位未落实上述政策,与省委省政府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动态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从源头上消除地域歧视、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限制,在经营运行、招投标等方面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的承诺背道而驰。 三、审查缺失:未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违反法定职责 违法事实 审查缺位:前期商品上架政策未公示公平竞争审查记录; 整改缺失:本次茶叶采购延续违法模式,未纠正历史错误。 法律定性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第四条:政策制定机关应当履行公平竞争审查职责;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条:未履行审查职责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并追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号《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六十三条 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投诉诉求 *.紧急暂停、立即纠正违法行为 撤销《通知》中福建地标性产品***款指定商品等限制性条款; 开放福建特色商品馆准入,允许符合质量标准的本省或外省商品平等入驻,撤销福建特色商品馆并更正为“全国各地特色商品馆”。 *.重启采购程序并追溯历史项目 依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公开竞争重新确定供应商; *.跨部门联动问责与整改 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第五十一条立案查处行政垄断行为; 财政部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整改报告向社会公开。 *. 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政策承诺 按照《福建省促进公平竞争条例》建立常态化审查机制; 全面修订网上超市管理规则,删除地域歧视条款,兑现全国统一大市场政策目标。 本投诉同步提供单位: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 法律依据:《反垄断法》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 *.福建省人民政府 法律依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六十九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法律依据:《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第五十条; 郑重声明 本投诉书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编制,要求受理机关在**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处理结果。若未获公正处理,将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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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集中采购目录外且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不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制度,采购人可以自行采购。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自行采购专区是为采购人自行采购搭建的便利化渠道,采购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通过该专区交易。其中特色馆主要展示和销售福建省内特色商品,落实乡村振兴等政策。若采购人自行采购同品目累计超过采购限额标准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依法采购,不得通过网上超市自行采购专区采购。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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