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2025-06-18 00:00:00
盐城市外办赴波兰、克罗地亚科技友好交流团组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项目名称:盐城市外办赴波兰、克罗地亚科技友好交流租车、翻译服务采购
(二)实施时间:*月**日***日
(三)项目单位:盐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项目控制价(含税):租车费*.*万元人民币、翻译服务*万元人民币
(六)采购内容:
*、项目一:租车服务。需保障交流团在波兰全程及克罗地亚第一天的交通(*月**日***日共*天,***座商务车)。
*、项目二:翻译服务。访问波兰、克罗地亚,相关文字材料笔译、与外方交流沟通的口译,需由资深翻译保障。其中,波兰:*月**日***日*天,一名中波翻译;克罗地亚*月**日***日*天,一名中克翻译。
二、投标人资格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二)在中国境内注册,财务独立,合法运作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经营范围完全满足本项目所有条件。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须提供以下资料(提交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文件统一使用**纸装订后用牛皮信封密封,注明翻译服务、展会服务、宣传资料制作服务):
(一)基本资料
*、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公司资质简介
(二)专项资料
*、报价单
*、相关会议活动开展案例资料
四、报名资料提交时间、接收地点
本次询价仅接受现场递交,提交资料截止时间为****年*月**日**:**,超过规定时间递交或没有按规定密封的资料,一律不予受理(非工作时间不受理)。报名资料分为基本资料和专项资料,并分开密封。
提交地点为盐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地址:江苏省盐城市世纪大道**号城投商务楼****室)。联系人:蒋春雷,联系电话:*************。
五、比选程序
(一)若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单位不足*家,招标人可以发布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二)盐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从资质、技术、报价等方面对报名单位综合评分确定实施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