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融财处〔2025〕2号)
2025-06-18
广西/柳州
质疑投诉
融水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融财处〔2025〕2号)
广西/柳州-2025-06-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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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融财处〔****〕*号)
来源:融水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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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融水县生态护林员简易装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贵州温兰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沙包堡街道都匀市斗篷山路***号北城财阜第十栋*单元**层*号房
被投诉人*: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柳州市桂中大道南端*号九洲国际**楼
被投诉人*:融水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地址: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香山路**号
五、基本情况
****年*月**日,本机关收到供应商贵州温兰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年融水县生态护林员简易装备采购(项目编号:***********************)招标项目提出的投诉书。投诉人于****年*月*日向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年*月**日作出质疑答复。投诉人因不满质疑答复,在法定期限内提起投诉,将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列为被投诉人。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相关规定,经依法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融水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年**月**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