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2025-06-17 00:00:00
巴林右旗公安局对非法开采的砂石
进行拍卖公告
项目编号:***************
巴林右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巴林右旗公安局委托,对巴林右旗非法采矿案涉案砂石进行公开拍卖。
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巴林右旗公安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金全
单位性质:行政单位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右旗大板镇
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位于巴林右旗大板镇套白村境内
编号 |
标的名称 |
体积(*³) |
竞拍低价(元) |
保证金 |
竞价步长值 |
* |
非法采矿案涉案砂石 |
******.* |
******* |
***** |
**** |
二、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上述资产转让已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即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内**刑终***号),《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右旗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内****刑初***号),《巴林右旗经济研究和投资促进中心文件》(右经投字【****】**号)执行。
三、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竞买。
四、转让标的特别说明
(一)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截止日前自行到现场勘验标的,了解掌握拟转让标的现状及现有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就资产相关情况向转让方咨询、确认,凡参与受让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拟转让标的范围、数量、现状等,对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意向受让方如未实地查验、了解掌握转让标的实物现状、瑕疵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受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自负。转让公告及相关资料中提供的数据等均严格按照巴林右旗公安局提供的文书确定,巴林右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二)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充分考虑到标的成交后可能需要支付的相关税、费等,并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在成交后所产生的实物移交、相关政策规定及不可抗力因素等方面的风险。意向受让方一旦参加受让,就应为自己的受让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受让成功,意向受让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包括所谓“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原因)退回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未见事宜见本项目《罚没处置协议》。
五、公告、报名和保证金截止时间
意向受让方按《附件*:竞买人系统操作手册》规定方法,自行在网上登记报名并按时参加竞价活动。
公告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报名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年*月*日**:**止。
六、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节假日除外)。
地点:巴林右旗大板镇套白村
联系人:舒军
联系电话:***********
七、交易方式
(一)该项目采取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竞买人。
公告期满后,标的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不竞价,直接将该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以底价成交;标的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时间:****年*月*日早上*:**
延时竞价周期:***秒。
请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照网络竞价时间自行竞价(使用方法见《附件*:竞买人系统操作手册》)。
(二)标的成交后*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与巴林右旗公安局签订《罚没处置协议》(协议样本见附件*)。
八、竞买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一)意向受让方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向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生成的银行子账户以转账的方式汇入竞买保证金。
(二)法人、自然人交纳竞买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或网上银行的形式划转至上述的银行子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买保证金。
(三)未成交竞租人及成交竞租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项目结束后*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在资产租赁有效期内,撤回其意向竞租的;
*.未按成交(中标)要求交纳转让成交价款的;
*.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而意向受让人拒绝交纳成交价款、拒绝签订合同的;
*.未按成交(中标)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未按拍卖公告规定的其它行为。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九、成交价款的支付
受让方于签订《罚没处置协议》后*个工作日内向巴林右旗公安局指定账户一次性全部付清成交价款。
户名:巴林右旗公安局
开户银行:工行内蒙古赤峰分行右旗支行
账号:*******************
备注:巴林右旗公安局处置涉案砂石出让金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成交后,受让人持申请报名登记时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的加盖公章)到巴林右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巴林右旗大板镇索博日嘎街中段北侧)进行资格确认。
联系人:萨日娜
电话:************
发布单位:巴林右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入库咨询电话:**********
发布时间:****年*月**日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承诺函.****
*自然人授权委托书.***
*罚没处置协议.****
*竞买人系统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