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2025-06-17 00:00:00
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南区老年医疗中心食堂承租项目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来源: 管理员本招标项目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南区老年医疗中心食堂承租项目已经批准,招标人为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阜阳市颍泉区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选择受托管理人。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南区老年医疗中心食堂承租项目
*.*、项目单位: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阜阳市颍泉区人民医院)
*.*、资金来源:获得项目经营权的中标供应商自筹资金,出资比例***%
*.*、项目概况和标包划分:本项目采取整体委托承包供应商式,本次食堂经营范围为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南区职工与患者及医养老人提供日常就餐服务,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南区,位于阜阳市颍泉区颍州路***号,是一所集医疗、养老、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医院。建设规模占地面积约****.*㎡,建筑面积*****.**㎡,设置床位***张。医院餐饮区设在后勤楼一、二层,一层为患者及家属餐厅,就餐面积约***平方米;二层为职工餐厅,就餐面积约**平方米。
一层、二层餐饮区域装修装饰、现有大型厨房设备、桌椅等由招标人先期投入,并提供水、电、气、电话线及网线管道接口。中标人负责承担包括:接管经营需增加改造和餐饮设备均有投标人负责。一楼、二楼餐厅餐饮服务以服务病员及职工为主要目的,餐厅餐饮服务分成本福利型的职工餐和微利型的病员营养餐,投标人实行全成本经营,病员营养餐属微利型经营。接待餐属微利经营,接待餐厅仅接待餐厅仅供招标人内部使用,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对外经营。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经营期限:*年,实行“*+*+*”模式,一年一考核,上年度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执行,合同自行终止,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合同一年一签,经甲方考核汇总合格后且经营价格、合同等相关要素不变的前提下,甲方与乙方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如遇政策调整,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在接到甲方撤场通知后**日内完成撤场并恢复原状,逾期视为放弃场内物品的所有权,由甲方自行处置,因此产生的处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中标供应商每年向院方缴纳医院管理费,中标供应商合同签订时每年需向招标人缴纳食堂设施管理费*万元(具体以中标供应商最终报价为准)。
*.*、服务标准:中标供应商应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安全权利和义务。中标供应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经营,对食品安全负责,并接受委托方监督。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动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等有关规定,确保饮食卫生安全。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于****年*月**日起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年*月*日*时**分,地点为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城南新区三清路(新三中斜对面)阜阳市民中心五楼)。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阜阳市颍泉区人民医院)
地 址:阜阳市颍泉区太和路***号
联系人:时老师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淮河路****号印巷南里*号楼**(吾悦广场一号门对面**)
联 系 人:汝紫薇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