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5-06-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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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济宁分公司智慧安防设备及系统集成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山东省信息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智慧安防设备及系统集成服务采购,具体包括人脸考勤、网络硬盘录像机、一键报警、空气检测仪设备采购及相关设备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服务(包括不限于本项目所需要的电线、网线等辅材、安装调测及运维服务等)。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万元(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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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预算(万元)(不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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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 |
智慧安防设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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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 |
相关设备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服务 |
***.** |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信息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采购实施细则(****版)的通知》(中国通服鲁〔****〕**号),本次采购场景适用第二十八条(九)向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符合业务资质或能力要求且价格公允的各级公司进行服务采购的(须按本单位内控流程进行集体决策)。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标包*、标包*: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在比德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通服采招门户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东省信息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坤顺路****号人力资源产业园*栋**楼
邮 编:******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山东省信息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