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025-06-17 00:00:00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申花院区申花院区防汛物资采购的院内议价公告
一、 采购人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
二、 采购项目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申花院区申花院区防汛物资采购的院内议价公告
三、 采购项目编号:
四、 采购内容:
一、采购人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申花院区申花院区防汛物资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
四、采购方式:院内议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就申花院区防汛物资采购项目进行院内议价,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五、项目概况:
(一)采购内容
序号 | 内容 | 数量 | 备注 |
* | 抽水泵 | *台 | 电启动、柴油抽水泵、流量**~***³/*、含配套使用的进出水管、卡扣等 |
* | 防汛沙袋 | ***个 | 尺寸*******(不含沙) |
* | 铁锹 | **把 | 常规 |
* | 尖镐 | *把 | 常规 |
* | 手推车 | *辆 | 常规 |
* | 防毒面具 | *个 | 常规 |
* | 应急灯(充电型) | *个 | 亮度大于******、续航大于***(手持款) |
* | 安全帽 | **顶 | 常规 |
* | 分体雨衣 | **件 | 常规 |
** | 雨鞋 | **双 | 常规 |
** | 担架 | *副 | 常规 |
** | 麻绳 | **米 | 常规 |
** | 梯子 | *把 | *米双折或直梯 |
** | 手套(帆布、棉纱、皮质) | **(**、**、*)双 | 常规 |
** | 口罩(***) | **个 | 常规 |
** | **米长接线盘 | *个 | 常规 |
** | 防雨篷布 | *块 | **** |
** | ******* | *台 | *****/**** |
** | 安全带 | *副 | 五点式常规款、配*.*米小钩 |
** | 应急工具箱 | *个 | 常规 |
** | 货架 | *个 | ***************、*层、承重*****、蓝色 |
** | 防汛沙箱 | *个 | **************、材质***不锈钢、厚*.*、银色箱体正面顶面有防汛沙箱红字、有扶手方便移动;潮王院区*个 |
项目预算:*****元 |
(二)服务要求
*、质量要求:供应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质量要求:如采购人在使用产品过程中发现产品的任何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及时响应退换货要求,不能排除其后可能出现产品要求不符合导致采购人拒收或追究供应商责任。
*、验收:由双方在现场进行验收,如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在**小时内妥善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未征得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换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等;采购人签字验收并不免除供应商对产品质量应当承担的责任。如采购人在使用产品过程中发现产品的任何质量问题,供应商仍应承担责任,不能排除其后可能出现产品要求不符合导致采购人拒收或追究供应商责任。
(三)商务要求
*、服务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申花院区(潮王路***号)
*、最高限价:全部费用不得高于*****元。
*、质保期:不低于*年。
*、报价(详见附件申花院区防汛物资报价清单)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响应文件:
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叁份,密封保存(投标人的联系方式请在封面空白处标注)。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服务资质证明;
*、类似服务业绩证明材料(****年*月*日起至今);
*、其他可提供的服务内容与承诺;
*、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文件提交地址: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潮王院区*号楼***室。
八、院内议价情况:
*、时间:****年*月**日,**:**;
*、地址: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潮王院区(潮王路***号)*号楼***室。
九、综合评分法:
类别 | 评审内容 | 分值 |
公司信誉、综合实力、市场占有率、服务能力等情况综合评分。 | ** | |
资信、技术及商务部分 | 提供的设备具有相关的产品质量证书。 | * |
业绩:****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项目业绩情况,提供得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 | |
按照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与本项目要求的契合度进行评分。响应情况:对应于“第五章、项目概况(二)服务要求”中的符合度,每*条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扣**分,扣完为止。 | ** | |
供货方案:根据本项目供货方案的合理性进行评议。 | ** | |
售后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承诺的质保年限、产品质量保证、回访等售后服务方案情况进行评议。 | ** | |
价格部分 | 报价 | ** |
总分 | *** |
十、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公告、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发布)采购文件之日。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不足七个工作日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联系方式:邱老师;***********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总务科
****年*月**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