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行政审批局撤销登记听证告知书
2025-06-17
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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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行政审批局撤销登记听证告知书
四川/成都-2025-06-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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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行政审批局撤销登记听证告知书
来源:都江堰市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 **:**:** 字体:【大 中 小】
都江堰市善成猕猴桃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董宗堂:
我局接到唐前文要求撤销都江堰市善成猕猴桃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冒用其身份信息取得登记的申请,由都江堰市市场监管局、都江堰市行政审批局对合作社的设立登记进行了调查,现已调查终结。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拟撤销唐前文合作社成员登记。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年**月*日,都江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合作社设立登记,在相关登记申请材料中合作社确有使用唐前文身份信息行为。经查,合作社提供的唐前文相关身份信息为冒用。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之规定,本局拟决定:撤销唐前文合作社成员登记。
因无法向当事人直接、留置、邮寄或者电子送达本听证告知书,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对上述拟作出的撤销登记决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此告。
联系人:赵玲利、董泽林;联系电话:************
都江堰市行政审批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