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2025-06-17 00:00:00
质疑供应商:嘉兴盛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国际吊顶城*幢****室**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余力明
质疑供应商于****年*月**日向我公司递交了《质疑函》,对自治区本级防汛抗旱类物资采购(项目编号:***********************)分标*的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经采购人同意,现就有关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
质疑事项、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详见附件《嘉兴盛利科技有限公司质疑函内容》。
质疑答复:
对质疑事项*的答复: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本项目分标*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不存在质疑供应商所述“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形。
*、质疑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标准:
《防汛储备物资验收标准》** ********标准,标准内注明为“水利行业标准”,也注明了“本标准为全文推荐”,意味着该标准是行业推荐性标准,不具有强制性。
**/**********《船用救生衣》标准(已作废,被**/* *********《船用救生衣》标准替代)、**/***********《船用工作救生衣》标准,均为推荐性国家标准,不具有强制性。
以上标准号在未纳入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时,不能成为本项目采购人和投标人必须共同遵守的技术依据,故不存在质疑供应商所述“未取得船舶检验局(**)或 中国船级社(***)相关认可认证证书”、“不符合《防汛储备物资验收标准》** ********标准要求”、“未取得船舶检验局(**) 或中国船级社(***)相关认可认证的救生衣不应被采用”的情形。
对质疑事项*的答复:
本项目只对“工作救生衣”的部分参数要求提供检测报告,未要求“救生衣全项目检测”,故检测机构不一定是具备救生衣全项目***检测检验资质并获得船舶检验局(**)或中国船级社(***)认可的检测机构,有***或****标志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或检测报告均予认可,故不存在质疑供应商所述“未取得救生衣全项目检测检验范围、设备和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缺乏法律效力、不应被采纳”的情形。
综上所述,质疑供应商质疑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对质疑供应商在质疑函中提出的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不予支持。如质疑供应商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有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感谢质疑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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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盛利科技有限公司质疑函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