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黑河-2025-06-16 00:00:00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广西兴安灵渠景区创建国家**级旅游景区驻场运营指导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广西兴安灵渠景区创建国家**级旅游景区驻场运营指导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兴安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地 址:兴安县志玲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蜗牛(北京)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八里庄西里**号**层****号内*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广西兴安灵渠景区创建国家**级旅游景区驻场运营指导服务项目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派驻*名专业技术人员以“方案+执行”的工作模式,围绕合作目标,建立提升工作机制、理清工作任务,编制技术方案,现场辅导执行,促进景区高质量发展;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质保期满之日止。
服务标准:合格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