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央音乐学院饮食中心消毒库、消毒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参照《北京高等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办法(试行)》、《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高等学校餐饮服务单位反食品浪费工作指南》、《高等学校智慧餐饮建设规范团体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和规范。为了更好地提高服务质量,达到各项安全生产标准,符合各种安全规范的指标,提出本次中央音乐学院饮食中心消毒库、消毒设备采购项目。
本次项目将着力保障中央音乐学院饮食中心地下一层基本伙餐厅,一层风味餐厅与二层民族风味餐厅的公共餐饮具消毒灭菌需求,以食品高安全标准推动综合业务全面升级。项目致力于为全校教职工及学生提供更优质、更舒心的就餐服务,有效提升学校餐饮服务水平与服务对象满意度,从整体上优化学校综合形象。此举将为学校培养更多优秀人才提供直接有力支撑,助力学校显著增强服务首都城市发展的能力,在培育国家所需优秀人才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采购明细: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 | 高温蒸汽消毒房 | * | 座 |
* | 双门单控高温蒸汽消毒柜(带烘干) | * | 台 |
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个日历日内,交付地点:中央音乐学院。
质保期:设备保修期一年,自最终依据采购清单技术参数要求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在保修期内,一旦设备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应保证在接到通知**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更换或退货,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 参选人应是按照比选公告要求获取比选文件的单位。
*. 参选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参选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参选,中选后不得转包。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以邮件形式报名登记,不收取报名费。参与本项目比选的单位请在报名登记时间内将营业执照、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以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比选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回传至邮箱。不明事宜可以拨打********咨询。
四、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和地点
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比选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号中央音乐学院西门办公楼二层学生处会议室
五、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中央音乐学院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
六、公告发布网站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音乐学院校园网发布。
中央音乐学院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