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2025-06-16 00:00:00
缙云县壶镇新型城镇化项目*人才保障性住房(丽缙区块)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云县壶镇新型城镇化项目*人才保障性住房(丽缙区块)建设工程
招标序号:缙招标*********
招标单位:缙云县欣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开标时间:****年*月**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环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李开放、************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以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要求 |
工 期 |
项目经理 |
* |
浙江三弈建设有限公司 |
********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日历天 |
李晓鹏 |
* |
丽水吉瑞建设有限公司 |
********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日历天 |
朱柯静 |
* |
正达建设有限公司 |
********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日历天 |
朱小庭 |
* |
锦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日历天 |
陈雪玉 |
* |
浙江捷骏建设有限公司 |
********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日历天 |
余谷寿 |
* |
浙江屹立建设有限公司 |
********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日历天 |
虞乐军 |
公示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号)和《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
公示单位(盖章):缙云县欣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年* 月** 日
附件下载:
中标候选人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