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06-16 00:00:00
- 包*(商品种数:*) 包合计:***,***.**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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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其他办公设备
需求描述:
本项目为**.***平方米***显示屏、**寸显示器及附加设备采购和安装服务,描述的详情及简要的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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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批) | ¥***,***.** |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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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开始时间:**********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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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截止时间:**********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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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必须上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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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上传说明:
必须上传签字盖章完整的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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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货时间及地点:
实施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个日历日完成实施。
实施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医院新院区(九龙街道上游村*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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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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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其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达到二年。
(二)售后服务内容
*.供应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电话咨询
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供应商应在**小时内到达现场(远郊区**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小时内解决的,应在**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
*.*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供应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供应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
*.*售后服务人员
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名售后服务人员。
*.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供应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响应文件中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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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验收合格后根据中标供应商开具的全额增值税发票在*个工作日启动付款流程,支付***%合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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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注: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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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培训:
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对设备的操作培训,使相关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相关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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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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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交原则说明: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依照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约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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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说明: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法”采购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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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 *.**% 收取,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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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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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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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北京国储思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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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华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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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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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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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彭路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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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