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2025-06-16 00:00:00
嵊州市长乐镇东园村石屋水电站经营权租赁竞租公告
竞租公告
本竞租项目名称为嵊州市长乐镇东园村石屋水电站经营权租赁,出租方为嵊州市长乐镇东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受嵊州市长乐镇东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拟于****年*月**日上午*时**分在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二楼***室公开竞租以下标的物。现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物情况及起始价:
*、标的物为嵊州市长乐镇东园村石屋水电站经营权租赁,所有权归嵊州市长乐镇东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出租方不组织现场踏勘,由竞租人自行赴现场踏勘、考察。竞租方未踏勘、考察现场,不明确承包条款而盲目竞租,出租方不承担竞租方相应的风险责任和损失。
*、租赁用途及要求:水力发电。
*、租赁期限:*年(具体起止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租赁价及有关参数:年起始租金见下表。租金一年为一期,共*期。第二年起每年分别比首期上涨*%,*%,*%,**%,一年一付。第二期起付款日期于第一期到期前一个月内付清;第三、第四、第五期付款日期以此类推。
|
标号 |
地 址 |
类别 |
装机(**/台) |
水头(米) |
首期标底价(万元/一年) |
租赁年限 |
竞租保证金(万元)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
* |
嵊州市长乐镇东园村 |
电站 |
*****/* |
** |
* |
*年 |
* |
* |
(*)采用书面暗标的办法。承包款*万元为首期标底价,竞租报价不得低于标底价,报价最高者为承租人,报价低于起始价则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本项标的物竞租在公告期满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的,由竞租办按照公告载明的交易方式组织交易;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的,按照公告规定,可以由双方协议成交并签约,或按竞租人报价直接签约(但不低于标底价)。
(*)竞租成交款及相关费用缴纳时间:承租期分一年一期,共五期,首期标底款为*万元,第二年起每年分别比首期上涨*%,*%,*%,**%,一年一付。租金(成交款)在收到成交确认书后*日内付至嵊州市长乐镇东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先付后用;并与嵊州市长乐镇东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的竞租保证金抵作履约保证金。承租人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缴纳成交承包款,招标人将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资格,另行发包。
(*)合同签订时间:成交确认书发出并付清承包款和履约保证金*日内签订。
二、参租对象及报名条件时间:
*、报名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年满**周岁和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凡有意参加竞租的竞租人请于****年*月**日(上午*:*****:**、下午*:****:**)到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二楼***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开标时间(竞租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开标。
开标地点: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二楼***室
报名资料费为***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凡有意竞租本次标的的单位或个人,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或单位有效证件(单位报名需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万元竞租保证金进账单(银行汇款凭证)或收据。
*、竞租人的标的款必须在报名前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账形式通过竞租人的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同时持相关付款凭证到嵊州市长乐镇东园村办公室开具标的款收据。开户名称:嵊州市长乐镇东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银行:浙江嵊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账号:***************。未中标者五天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参加竞租时请随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竞租保证金收据、报价书参加竞租会议;竞租人未按时到场、无相关证件、无竞租保证金收据、无报价书,出租人拒绝其竞租资格。
*、其它:承租人中标后在操作运行中,必须持有运行证,没有运行证的须经培训后方可上岗,培训经费自负。严禁违章操作,凡违章操作所造成的人身安全事故、财产损失等均由乙方自负。
*、联系人:刘文军联系电话:***********
竞租代理:竹科晓联系电话:***********
*、竞租人在参加竞租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租公告》、《竞租办法》内容及条件,一旦参加竞租,即视为竞租人已对《竞租公告》和《竞租办法》的所有条款内容等资料已完全知悉并无异议。
*、竞价公告发布于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如有变更,以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更正公告为准。
出租方:嵊州市长乐镇东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竞租代理: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