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2025-06-13 00:00:00
株洲固越眼镜框架生产智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固越眼镜框架生产智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株洲固越眼镜框架生产智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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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项目环境影响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株洲固越眼镜框架生产智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茶陵经济开发区马江工业园 |
建设单位 | 株洲固越眼镜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仕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茶陵经济开发区三期工业园(茶陵县马江工业园),企业拟投资*****万元建设《株洲固越眼镜框架生产智造项目》,项目位于茶陵经济开发区三期工业园;本项目建成后年产量可达***万副眼镜,其中**系列眼镜***万副、金属架眼镜***万副。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清洗废水经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茶陵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生活污水经厂区“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由园区污水管网接入茶陵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由园区污水管网排入茶陵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后经市政官网进入文江在汇入洣水;汇入洣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运营期注塑工序注塑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及臭气浓度,其中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年修改单)表*中的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污染物排放限值;注塑工序、破碎工序无组织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年修改单表*中的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喷涂工序废气主要为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废气参照执行执行湖南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限值》(****/*********)表*排放限值。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中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声环境影响分析:运营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类标准 固废影响分析: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公众参与 情况 |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号)规定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