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2025-06-13 00:00:00
新疆医科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根据《新疆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办法》(新医大校办发〔****〕**号)《新疆医科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管理实施办法》(新医大校办发〔****〕**号)《新疆医科大学关于用好援疆人才培养师资博士项目的管理办法》(新医大校办发〔****〕*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指导下,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综合评价、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优化考生服务,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核,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公平、公正、公开。
二、考生资格审核
(一)初审:学院初审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招生简章基本申请条件者,终止其申请程序。
(二)复审:学科评议组(含导师意见)复审,对符合招生简章基本申请条件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百分制赋分,成绩<**分者,终止其申请程序。
(三)交叉互审:学校组织各招生学院交叉互审。学院根据互审结果,按照以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同一导师同一专业同一学位类型招生计划的*倍推荐进入复试(报名人数达低于招生计划*倍的,将全部合格考生推荐进入复试)。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地点
****年*月**日(周四),第三临床医学院各会议室
(二)复试形式
采用现场面试方式进行。如有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现场面试者,按照“一生一策”制定详细复试方案,并报备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三)复试要求
学院根据“三随机”原则(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随机抽取复试试题),进一步强化复试过程管理,巡查、监督人员须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学院按学科成立考核小组,开展复试考核工作。考核全过程要录音录像、真实记录并妥善留存记录材料,结束后报送考核结果等材料至研究生学院。
(四)复试内容
考核小组从外语应用能力,专业基础和科研综合能力三个方面对考生进行考查,各***分,满分***分;考核总时间应不超过**分钟。
(*)外语应用能力(***分):“考生资格审核”中外语水平占**%,考核小组全部专家赋分占**%。
(*)专业基础(***分):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各占**%,考核小组全部专家赋分。
(*)科研综合能力(***分):
①根据“考生资格审核”中近五年科研成果赋分占**%;[计算办法:资格审核赋分表中科研部分得分×*.*。(注意:科研成果赋分累计不超过**分)]
②考生做****分钟的博士期间科研计划***汇报占**%,其中考核小组专家赋分占**%,导师赋分占**%)。
(五)考核总成绩
考核总成绩=外语应用能力×**%+专业基础×**%+科研综合能力×**%。
四、工作进程
(一)*月**日:学院上报招生专业目录。
(二)*月*日***日:考生网上报名;学院完成复试试题命制,并保存在学院保密柜内,命制和保存均须全程录音录像。
(三)*月**日***日:学院进行考生资格审核,上报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及复试安排,公布入围复试考生名单。
(四)*月**日***日:学院完成复试,在学院官方网站公布考生复试成绩并报送拟录取名单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复核无误经批准后予以公示。
五、信息公开
充分落实信息公开原则,在复试录取阶段,依法依规公布或公示相关招生录取信息。学院提前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公示入围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成绩。
六、纪检监督
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复试成绩公布后*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向学院提出申诉。受理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并予以答复。如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有异议,考生可通过以下电话进行申诉。
学院监督举报电话:
************(毕业后教育管理科)
************(纪检监察办公室)
新疆医科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