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2025-06-13 00:00:00
| 索引号: | *********************** | 主题分类: | 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 |
| 发布机构: | 昆明市公安局 | 发布日期: | ***********#**;**:** |
| 名 称: | 昆明市公安局关于购买待报废固定资产回收价值评估服务的计划 | ||
| 文号: | 关键字: | ||
昆明市公安局关于购买待报废固定资产回收价值评估服务的计划
按照市委第九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关于“建立健全国有资产清查常态化机制”相关要求,结合市财政局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要求,实现对昆明市公安局国有资产的规范化管理,昆明市公安局开展国有资产清查专项工作确定达到报废年限及条件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并按照国有资产报废处置相关规定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办理核销处置工作。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正式下达相关国有资产核销处置批复后,昆明市公安局按照批复文件要求,拟通过购买待报废固定资产回收价值评估服务,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复同意报废核销的固定资产回收价值进行评估,确认回收金额价值,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以便于后续启动实物资产回收处置相关工作。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年版)》(昆财综〔****〕**号)文件要求,昆明市公安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国有资产清查服务服务(属目录内*****项“评估和评价服务”)。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公安局待报废固定资产回收价值评估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公安局
三、主要内容
通过购买待报废固定资产回收价值评估服务,聘请具有专业资质(各类单项资产评估、企业整体资产评估以及市场所需的其他资产评估或者项目评估服务)的评估公司,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复同意报废核销的固定资产回收价值进行评估,确认市场回收金额价值,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以便于后续启动实物资产回收处置相关工作。
四、预算资金
项目金额:*万元
五、承接标准
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相关经营许可证,具备各类单项资产评估、企业整体资产评估以及市场所需的其他资产评估或者项目评估(依法须经过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等相关资质和能力。
六、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合同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确保市公安局待报废固定资产回收价值评估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并出具相应《资产评估报告》。
七、购买方式
采购方式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号):“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万元。各单位采购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应按政府采购法或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该项目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且金额未达**万元,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公安局按照内控及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