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云]2025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性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5-06-13
新疆/喀什 中标结果
[政采云]2025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性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新疆/喀什-2025-06-13 00:00:00
新疆/喀什-2025-06-13 00:00:00
[政采云]****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性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信息来源: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时间:********** **:**浏览*次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性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 深圳市对口支援新疆(喀什)社会工作站 | 民生路**号(喀什市城乡社会福利供养中心三楼) | 报价:******(元) | **.** |
| * | 喀什市辰阳社会工作发展中心 | 喀什市昆仑大道曙光农业科技博览城*栋*楼** | 报价:******(元) | **.** |
| * | 喀什市益百分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多来特巴格乡曙光农博城*号楼**号 | 报价:******(元) | **.** |
| * | 疏勒县新丝路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新疆喀什地区疏勒县疏勒镇巴仁大道**号 | 报价:******(元) | **.** |
| * | 岳普湖县雨润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岳普湖县达瓦昆路**号院 | 报价:******(元) | **.** |
| * | 宜宾市叙州区金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城北新区一曼路(拉菲.香颂花园)*幢*层**号 | 报价:******(元) | **.** |
| * | 喀什市阿凡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喀什市人民东路***号三楼 | 报价:*******(元) | **.** |
| * | 喀什市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东湖街道永康社区青年路***号*栋二楼 | 报价:******(元) | **.** |
| * | 喀什市社会工作协会 | 喀什市民生路**号(喀什市城乡社会福利供养中心) | 报价:******(元) | **.** |
*.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性服务项目(第十包) |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性服务项目(第一包) | **** 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性服务项目(第一包) | 为恰萨街道、迎宾大道街道、学府街道、和谐街道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低保家庭“四类人员”中生活无法自理、无人照****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性服务项目料的人员开展照料护理、康复训练、送医陪护、社会融入、心理疏导等服务 | 为恰萨街道、迎宾大道街道、学府街道、和谐街道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低保家庭“四类人员”中生活无法自理、无人照****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性服务项目料的人员开展照料护理、康复训练、送医陪护、社会融入、心理疏导等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 年 ** 月 ** 日,具体以双方 签订合同为准。 | 合格 |
| * | ****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性服务项目(第二包) | ****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性服务项目(第二包) | 为东湖街道、库木代尔瓦扎街道、西域大道街道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低保家庭“四类人员”中生活无法自理、无人照****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性服务项目料的人员开展照料护理、康复训练、送医陪护、社会融入、心理疏导等服务。 | 为东湖街道、库木代尔瓦扎街道、西域大道街道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低保家庭“四类人员”中生活无法自理、无人照****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性服务项目料的人员开展照料护理、康复训练、送医陪护、社会融入、心理疏导等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 合格 |
| * | ****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性服务项目(第三包) | ****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性服务项目(第三包) | 为乃则尔巴格镇、亚瓦格街道、吾斯塘博依街道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低保家庭“四类人员”中生活无法自理、无人照****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性服务项目料的人员开展照料护理、康复训练、送医陪护、社会融入、心理疏导等服务; | 为乃则尔巴格镇、亚瓦格街道、吾斯塘博依街道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低保家庭“四类人员”中生活无法自理、无人照****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性服务项目料的人员开展照料护理、康复训练、送医陪护、社会融入、心理疏导等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合格 |
| * | ****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性服务项目(第四包) | ****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性服务项目(第四包) | 为夏马勒巴格镇、色满乡、荒地乡、兰干镇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低保家庭“四类人员”中生活无法自理、无人照****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性服务项目料的人员开展照料护理、康复训练、送医陪护、社会融入、心理疏导等服务 | 为夏马勒巴格镇、色满乡、荒地乡、兰干镇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低保家庭“四类人员”中生活无法自理、无人照****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性服务项目料的人员开展照料护理、康复训练、送医陪护、社会融入、心理疏导等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合格 |
| * | ****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性服务项目(第五包) | ****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性服务项目(第五包) | 为西公园街道、多来特巴格乡、浩罕乡、帕哈太克里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低保家庭“四类人员”中生活无法自理、无人照****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性服务项目料的人员开展照料护理、康复训练、送医陪护、社会融入、心理疏导等服务; | 为西公园街道、多来特巴格乡、浩罕乡、帕哈太克里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低保家庭“四类人员”中生活无法自理、无人照****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性服务项目料的人员开展照料护理、康复训练、送医陪护、社会融入、心理疏导等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合格 |
| * | ****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性服务项目(第六包) | ****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性服务项目(第六包) | 为太平乡、广济乡、红河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低保家庭“四类人员”中生活无法自理、无人照****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性服务项目料的人员开展照料护理、康复训练、送医陪护、社会融入、心理疏导等服务。 | 为太平乡、广济乡、红河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低保家庭“四类人员”中生活无法自理、无人照****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性服务项目料的人员开展照料护理、康复训练、送医陪护、社会融入、心理疏导等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 合格 |
| * | ****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性服务项目(第七包) | ****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性服务项目(第七包) | 为阿瓦提乡、英吾斯坦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低保家庭“四类人员”中生活无法自理、无人照****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性服务项目料的人员开展照料护理、康复训练、送医陪护、社会融入、心理疏导等服务。 | 为阿瓦提乡、英吾斯坦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低保家庭“四类人员”中生活无法自理、无人照****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性服务项目料的人员开展照料护理、康复训练、送医陪护、社会融入、心理疏导等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合格 |
| * | ****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性服务项目(第八包) | ****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性服务项目(第八包) | 为阿克喀什乡、伯什克然木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低保家庭“四类人员”中生活无法自理、无人照****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性服务项目料的人员开展照料护理、康复训练、送医陪护、社会融入、心理疏导等服务。 | 为阿克喀什乡、伯什克然木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低保家庭“四类人员”中生活无法自理、无人照****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性服务项目料的人员开展照料护理、康复训练、送医陪护、社会融入、心理疏导等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无 |
| * | ****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性服务项目(第九包) | ****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性服务项目(第九包) | 服务总站为全市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低保家庭“四类人员”中生活无法自理、无人照****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性服务项目料的人员开展照料护理、康复训练、送医陪护、社会融入、心理疏导等服务; | 服务总站为全市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低保家庭“四类人员”中生活无法自理、无人照****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性服务项目料的人员开展照料护理、康复训练、送医陪护、社会融入、心理疏导等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具体 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合格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钱淑君,贾霞云,刘雅薇,徐倩,张丹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号)及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文执行。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市民政局
地 址:喀什市人民东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邦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恰萨街道班超社区帕依纳普路***号(西域名都住宅小区二期)*栋*区**层****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玉娥
电 话:***********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