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津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先锋镇村镇供水工程改造及扩网项目可研的批复 2025-06-13
2025-06-13
重庆
审批|立项|规划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津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先锋镇村镇供水工程改造及扩网项目可研的批复 2025-06-13
重庆-2025-06-13 00:00:00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津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先锋镇村镇供水工程改造及扩网项目可研的批复

发布日期: ********** **:**:**

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人民政府:

来《关于申请审批江津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先锋镇村镇供水工程改造及扩网项目可研的函》(先锋府函******)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区财政局《关于下达****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农村供水保障)资金计划的通知》(津财农〔*******)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称:江津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先锋镇村镇供水工程改造及扩网项目

项目************************

二、项目法人及工期

项目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人民政府

建设工期:*个月。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选址于江津区先锋镇麻柳村、保坪村、绣庄村等村社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输配水管道*.***公里,配备各功能阀井共计**座,新增泵机*套,新增******变压器*台,供电电缆****,远程智能控制系统*套,*******变压器扩容******,维修整改麻柳供水站配电、泵站房屋*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预备费**.**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补助资金

五、其他事项

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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