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06-13 00:00:00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江南职业学校夹滩校区学生公寓*、*栋室内维修改造工程可研的批复
发布日期: ********** **:**:**
你校报来《关于申请审批重庆市江南职业学校夹滩校区学生公寓*、*栋室内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可研的函》(江职函〔****〕**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重庆市江南职业学校夹滩校区学生公寓*、*栋室内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代码:************************。
二、项目法人及工期
项目法人:重庆市江南职业学校;
建设工期:*个月。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选址于重庆市江津区江南职业学校,该校学生公寓*栋共*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学生寝室***间。学生公寓*栋共*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学生寝室**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对学生宿舍楼*栋,*栋室内地面,墙面以及厕所给排水,门窗进行改造。对*栋、*栋楼前广场及台阶进行改造升级。工程内容涉及专业建筑、结构、消防、给排水、电气、室外附属工程等,*栋*栋所有明线明管变更为暗线暗管,门窗更换,卫生间及阳台防水施工。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五、其他事项
根据江津府办发〔****〕**号文,该项目适用于简化审批手续的情况,不再审批概算,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组织实施。
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附件: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附件
重庆市江南职业学校夹滩校区学生公寓*、*栋室内维修改造工程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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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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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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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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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及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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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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