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5-06-13 00:00:00
认知障碍照护专项提升培训*包件三:社区认知障碍照护人员培训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黄浦区
采购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申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 认知障碍照护专项提升培训
*、 项目编号: *************
*、 项目主要要求:
(*) 项目属性:服务类
(*) 项目概况:为持续推进认知障碍领域专业照护人才培养,为一线照护员、管理人员有效应对认知障碍照护过程中的难题提供专业照护技术支持,提升其职业技能,提高养老服务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更好地满足本市认知障碍照护服务需求,开展认知障碍照护专项提升培训。采用集中授课的方式开展培训,计划培训****人,要求开展**个学时,*个工作日的课程。根据《认知障碍照护师》培训大纲开展培训,包括基础理论知识、认知照护单元运营管理知识、实操技能等。(包件一内容:***名养老机构认知障碍专区照护人员培训;包件二内容:***名养老机构认知障碍专区管理人员培训;包件三内容:***名社区认知障碍照护人员培训)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 预算金额:**万元(超过预算及各分项最高限价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包件名称及预算:
包件一:养老机构认知障碍专区照护人员培训(预算金额:**万元)
包件二:养老机构认知障碍专区管理人员培训(预算金额:**.*万元)
包件三:社区认知障碍照护人员培训(预算金额:**.*万元)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 项目需求”)
*、 交付地址: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府采购政策。
二、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 其他资质要求: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声明。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提交响应文件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以上包件均适用):
*、 报名资料如下:
*) 营业执照(三证或五证合一)(需提供清晰扫描件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内容自拟,注: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加盖企业公章)(需提供原件);
*)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需提供清晰扫描件);
*、 报名要求如下(以上包件均适用):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至********** **:**截止,(上午*:*****:**、下午**:*****:**,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进行初审(邮件中请写明公司全称、项目负责人姓名、手机号码,以便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代理机构将邮件回复通知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供应商在上述规定的时间支付报名费后可获取磋商文件。
供应商必须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一套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现场复核。(未按照要求报名复核的供应商,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标处理)现场复核地点: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一路***号北大楼*楼***室(上海申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报名及磋商文件费用为:包件一:***元、包件二:***元、包件三:***元,售后概不退还。
账户名称:上海申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歌斐中心支行
账号:***************
供应商应在电汇汇款附言中注明:项目编号、投标公司名称。
未在规定时间按以上流程报名和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报名将被拒绝。
四、磋商响应截止及磋商时间:
*、 磋商截止(开标)时间: ********** **:**(北京时间),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 磋商谈判评审时间:********** **:**。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地点为: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一路***号北大楼*楼***室(申朋招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养老服务发展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申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 号 * 楼 |
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一路***号北大楼*楼***室(申朋招标) |
联系人: |
王老师 |
联系人: |
胡乐炜 |
电话: |
************ |
电话: |
***************** |
附件信息:
***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