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2025-05-28 00:00:00
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着力营造公平公正、诚信守法、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现将我市第二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一、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转包案
****年**月,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标庐山市乡村振兴(百村示范)二期(温泉镇、白鹿镇、牯岭镇项目区)***项目设计,后将其肢解后分别转包给了其他*家设计公司,涉及总合同金额***.*万元。经调查询问后确认了转包事实。
****年*月,庐山市住建局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对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万元、罚款人民币**.**万元。
二、江西甲乙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与深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串标案
****年下半年,江西甲乙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在瑞昌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与深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钱某某串通,为其招标提供便利,深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后给予江西甲乙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周某某好处费人民币**.*万元。
****年*月,瑞昌市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对钱某某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年*个月、缓刑*年,周某某因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积极退赃情节,经瑞昌市检察院决定对其不予起诉,并移交相关行政主管机关对其作行政处罚。
三、九江市经开区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管网二标段工程全过程咨询黄牛掮客案件
****年**月,江西同济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参与了九江市经开区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管网二标段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的投标,江西同济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在公示期间,其他投标单位投诉专家打分有异常。经过调查发现,江西同济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中间人汪某给评标专家凌某某打招呼,在评标过程中违规帮助江西同济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事实成立。
****年*月,九江经开区建设局依法给予违规专家凌某某取消评标专家资格,并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九江经开区诚信黑名单,同时将处罚结果报凌某某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进行通报;给予中间人汪某取消评标专家资格,并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九江经开区诚信黑名单;给予江西同济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元,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何某罚款人民币****.**元。
四、周某等人涉嫌串通投标案
****年**月,九江高铁枢纽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布招标公告,犯罪嫌疑人周某先后找到有共同围标串标意愿的犯罪嫌疑人杨某、周某、陈某某、肖某某、郭某、汪某某、彭某某、罗某某等*人,经商议上述*人分头找符合该项目招投标资质的公司,通过支付资质费用的方式借用公司的资质参与九江高铁枢纽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围标串标。
为提高中标概率,犯罪嫌疑人周某伙同杨某等*人以人民币*万元至**万元不等的价格借用了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海峡建设有限公司等**家公司的资质,并相互之间以串通投标报价的方式串通投标,约定由犯罪嫌疑人周某提供报价系数,中标后由犯罪嫌疑人周某取得并处置该项目施工权。周某从中抽取项目中标价*%的好处费,另外拿出项目中标价的*%按照所出借公司家数占比分获好处费,最终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人民币*.*亿元的价格中标。
****年*月,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法院判决周某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万元;肖某某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万元;汪某某犯串通投标罪,执行拘役七个月,缓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万元;郭某某串通投标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万元;彭某某犯串通投标罪,执行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万元;周某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万元;陈某某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万元;罗某某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万元。
五、李某等人涉嫌串通投标案
****年至****年期间,九江市八里湖新区桥梁管养服务项目、园林绿化管养服务项目、路灯及电力设施管护服务项目对外公开招标过程中,业主单位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园林局负责人王某将该项目的招投标委托给犯罪嫌疑人李某经营的江西惠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及借用的江西鼎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犯罪嫌疑人邹某某、徐某某、李某等人为承接上述工程请托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园林局负责人王某,王某再授意犯罪嫌疑人李某,经犯罪嫌疑人李某运作,郑某某与陈某某的联合体公司二次中标九江市八里湖新区桥梁管养服务项目,犯罪嫌疑人邹某某、徐某某等人分别中标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城市园林绿化管养服务项目不同标段,犯罪嫌疑人易某某二次中标九江市八里湖新区路灯及电力设施管护服务项目。
****年**月,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法院判决李某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万元;邹某某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万元;徐某某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万元;李某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万元;郑某某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万元;陈某某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万元;易某某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万元。
上述典型案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破坏了招标投标领域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影响了招标投标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要引以为戒,切实强化自律意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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