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2025-06-12 00:00:00
|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项目公示 |
| 发布机构 |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 |
| 文 号 | 时 效 |
拟对泰兴市丰和新材料有限公司汽车内饰包覆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泰兴市城区工业园区向荣路*号
建设单位:泰兴市丰和新材料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泰兴市丰和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万元,利用现有厂房,购置包覆工装设备**套等生产设施,建设汽车内饰包覆件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汽车内饰包覆件**万套。原辅料等详见环评报告。
公示情况:*月*日至*月**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
*.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喷胶废气、压合废气、喷枪清洗废气、危废贮存废气。喷胶废气、压合废气、喷枪清洗废气经整体换气收集后通入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危废贮存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通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设置的气体导出口排出。
*.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固废 妥善处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本项目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喷枪清洗废液、废包装桶、废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抹布和手套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 ****年*月**日至****年*月**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
地址:泰兴市文昌东路,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