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
(*)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包含食品抽样、样品采集及封存、抽样单填写及样品信息汇总报送、实验室检验、不合格报告及检验结果信息寄送、检验结果汇总分析等;
(*)区域生产、流通、经营等单位检查完成抽样检测项目、出具检测报告实效性、真实性、检测报告质量(检查表格、检测问题台账、图片等);
(*)投入人员的相关证件资料检查及验证等。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甲方要求执行。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检测范围:四方坪、东风路、洪山、月湖、浏阳河等区域;预估批次为****批次。
*、检测场所: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包括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农贸市场、生鲜超市、母婴专卖店等食品(食用农产品)经营单位;学校、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等单位食堂及餐饮门店;其他指定的场所。
*、检测产商品的主要类别包含但不限于下列: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特殊膳食食品、肉制品、乳制品、糖果制品、水果制品、酒类、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等**大类(依据省市局年度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确定)。
*、相关标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年版)》、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的通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的通知等。
(*)履约验收标准:
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年长沙市食品安全承检机构考核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对完成抽样检测的批次结果资料进行验收。
(*)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违约责任与资金支付条件:(*)根据检验检测数量及检测项目据实结算,结合考核结果(结算金额*考核扣罚金额=实际支付结算金额),凭检测报告原件及有效发票按季度支付。结算金额不超过年度预算金额。(*)供应商必须对采购人委托的检测服务承担相应责任。考核结果与经费结算挂钩。根据招标(采购)文件及实际产生费用,按不同比例结算。**分(含)以上的按***%结算;**(含)***分的按**%结算:**(含)***分的按**%结算;**(含)***分的按**%结算。考核低于**分则视为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争议处理:供应商对验收结果不认可的,提交书面申请,就争议的事项与采购人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争议。
(*)验收费用支付: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项目验收过程中的所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