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2025年清水河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2025-06-12
青海/玉树
中标结果
茶陵县2025年清水河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青海/玉树-2025-06-12 00:00:00

茶陵县****年清水河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茶陵县****年清水河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施工合同协议书

(合同编号:***************

发包人:茶陵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承包人:湖南玖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一、合同协议书*

二、中标通知书*

三、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四、专用合同条款*

五、通用合同条款**

六、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七、已标价工程清单**

八、图纸**

九、合同附件*****


一、合同协议

茶陵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茶陵县****年清水河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已接受湖南玖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茶陵县****年清水河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的投标,并确定其为中标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合同协议书及补充合同协议书(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中标通知书;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专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

*)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图纸;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

**)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零玖*******.**)。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李沛璇

*.工程质量符合现行水利工程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工程质量评定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竣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的工程标准及设计文件要求标准。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计划工期为***天。

*.本合同一式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份。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盖单位公章) 承包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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