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2025-06-12 00:00:00
江北新区户外电子广告屏采购安装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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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江北新区户外电子广告屏采购安装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市千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迎江大道北侧原沈巷社区办公用房***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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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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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江北新区户外电子广告屏采购安装项目 施工范围:室外**全彩***显示屏项目,包括室外全彩***显示屏屏体,控制系统, 散热系统、框架钢结构 ,屏体装修以及与显示屏配套的相关设备 施工工期:**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晓荣 执业证书信息:皖************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郑伟、吕熙霞、刘嘉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支付标准:(*)如成交价低于***万,则代理费=成交价×*.*%;(*)如代理费计算低于****元的按****元支付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无效投标单位:芜湖锐燊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说明暂列金额,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三、中标单位业绩:*、临海熊出没文化产业园装饰工程二标段*、荆州·复兴之路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及配套服务设施项目装饰工程二标段;*、入口广场、美国街外装改造工程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座****,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要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出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江湾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除托管区域外)二坝镇楚江大道*号芜湖智算经济产业园**层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苏柏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号楼**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融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