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2025-06-11 00:00:00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保安服务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保安服务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达西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广西贺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贺州市八步区八达西路***号金旗市场*栋*层*****号房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保安服务采购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对贺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大院(八达西路***号)、老大队大院(八达中路**号)、车管所大院(西环路城北派出所旁)、三大队大院(芳林路)和四大队大院(信都镇)等院区进行门卫、巡逻、防火、防盗、车辆看护等安全检查、安全技术防范、内部治安和秩序维护管理等保安工作;对怡福苑交警宿舍区(龙云巷**号)进行安全管理;不含院内个人产权区域。
服务要求:响应《采购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和说明”载列的所有实质性内容。
服务时间:*.方案修正期:自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个日历日内按项目发包人意见出具保安服务方案(修订稿)送其审核,以经项目发包人定审的保安服务方案作为项目服务及验收的标准依据。*.服务期限:自保安服务方案定审之日起***个日历日,期间每自发包人提出修改意见之日起*个日历日内按项目发包人意见修订保安服务方案。
服务标准:包含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县)“标的”所属行业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设立的行业协会(学会))颁布现行的技术规范(规程)要求。项目在实施活动过程中如遇相应管(归)口颁布“新标”的情形,按“新标”政策文件对应调整。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