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源电力宝清煤电化公司煤矿极寒黑土区生态减损开采与循环利用技术研究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6-12
黑龙江/双鸭山
中标结果
国源电力宝清煤电化公司煤矿极寒黑土区生态减损开采与循环利用技术研究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黑龙江/双鸭山-2025-06-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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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国源电力宝清煤电化公司煤矿极寒黑土区生态减损开采与循环利用技术研究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刘元旭电话:************
邮箱:********@****.***
(*)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
(*)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年。
*)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黑龙江/双鸭山-2025-06-12 00:00:00
国源电力宝清煤电化公司煤矿极寒黑土区生态减损开采与循环利用技术研究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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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源电力宝清煤电化公司煤矿极寒黑土区生态减损开采与循环利用技术研究项目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国源电力宝清煤电化公司煤矿极寒黑土区生态减损开采与循环利用技术研究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 中煤科工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 | ***.******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甲级、***************、****年**月**日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赵晓亮/教授 | 鲁叶江/研究员/************ |
业绩 | *、平朔
矿区
光伏
立体
种植
模式
及关
键技
术研
究、中煤
平朔
集团
有限
公司、****.*.** *、平朔 矿区 生态 重建 区域 植被 退化 及防 治措 施研 究、中 煤 平 朔 集 团 有 限 公 司、****年 *、辽宁 省自 然厅 科技 创新 项目、辽 宁 省 自 然 厅、****年 |
*、榆林市脱贫攻坚移民搬迁中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技术服务项目、榆林市脱贫攻坚移民搬迁中心、****年**月*日 *、青海木里煤田江仓一号井采坑、渣山一体化治理、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海州露天矿北帮综合治理工程工程总承包监测工程技术服务、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刘元旭电话:************
邮箱:********@****.***
(*)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
(*)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年。
*)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