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边境管理支队塔河边境管理大队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06-11
黑龙江/大兴安岭
变更澄清
大兴安岭边境管理支队塔河边境管理大队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黑龙江/大兴安岭-2025-06-11 00:00:00

大兴安岭边境管理支队塔河边境管理大队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塔河边境管理大队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改原采购公告中的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内容:

删除原采购公告中的其他补充事宜第二项:*、本项目采购人为中央预算单位,财政部作为本项目监督单位,文件中与此不一致之处,以此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采购文件中合同模版为系统自动生成,与本项目采购类型不一致。签订合同时,以采购公告附件中合同模板为准。

本项目采购人为中央预算单位,项目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系参照执行政府采购项目,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采购领导小组作为项目监督单位,文件中与此不一致之处,以此为准。采购活动法定期限内,询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第一次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向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采购领导小组提出二次询问、质疑(电话并书面)。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采购领导小组经核查论证后,责令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答复(匿名电话原则上不予受理)。采购人监督信息(名称: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采购领导小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号;联系方式:*************;邮箱地址:******@***.***)。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兴安岭边境管理支队

地址:黑龙江省塔河县塔河镇建设大街***号塔河边境管理大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国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号*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国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黑龙江国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相关附件: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