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2025-06-11 00:00:00
国家级绿色低碳园区(和平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建设项目**重点企业安全提升项目招代理服务
发包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国家级绿色低碳园区(和平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建设项目**重点企业安全提升项目,目前已经核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自筹。现对外公开招代理服务单位,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建设项目
结合长兴县和平镇的产业结构和分布情况,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开展安全提升项目,按照和平镇提供的企业清单开展开展风险摸排辨识,整改闭环工作。为保障服务提升效果,项目实施按照三阶段进行,不断优化各阶段服务内容,实现重点企业安全水平提升。
第一阶段(现场检查):重点排查以下八个方面内容:*)企业开展三场所三企业摸底建档和隐患排查情况;*)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落实情况;*)相关隐患排查制度完善及落实情况;*)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及岗位责任落实情况;*)在有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情况;*)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情况;*)相关应急装备配备及应急预案制定和定期演练情况。
第二阶段(整改验收):根据企业完成情况,对检查问题清单中所列问题进行现场验收,对完成情况进行汇总统计,进行整改确认。
第三阶段(总结提炼):对前期企业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总结提炼,并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抽查工作,形成本地区内重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分析报告,内容包括:存在突出的、普遍存在的、风险较大的等主要问题综述;针对存在主要问题企业整改的建议措施;政府监管的重点和措施等内容,便于有目的性、针对性的开展后续安全工作。项目估算价:**万元,工期:***日(历)天。(项目代理服务费以最终预算价结算)。
*、代理服务内容
完成该项目的相关招投标代理服务工作。
*、投标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具有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工程招标代理的独立法人。
*、参与投标人需携带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联系电话、邮箱);②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其中授权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同时提供社保证明,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注:提供资料经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开标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代理单位于****年*月**日上午到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号楼*楼***会议室参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点**分,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点 **分,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兴县和平镇
联系人:金主任 ***********
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长兴县和平镇招投标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