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事项行政处罚决定公告(津丽财采罚决〔2025〕1-2号)
2025-06-11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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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事项行政处罚决定公告(津丽财采罚决〔2025〕1-2号)
天津-2025-06-11 00:00:00

政府采购事项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津丽财采罚决〔*******

 

一、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天津市富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天津市东丽区金桥街道港城温泉花园**门流芳众创空间*****室

二、违法情形

当事人在参与天津市东丽区华明小学****年校园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规定的情形。

三、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

四、处罚结果

处以人民币****元(大写:贰仟玖佰肆拾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处罚日期

****年*月**日

六、执法单位

    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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