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崆峒区增建科目三汽车考试场项目中标公告
2025-06-11
甘肃/平凉
中标结果
平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崆峒区增建科目三汽车考试场项目中标公告
甘肃/平凉-2025-06-11 00:00:00
平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崆峒区增建科目三汽车考试场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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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崆峒区增建科目三汽车考试场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平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崆峒区增建科目三汽车考试场项目

三、中标信息:

中标人

联系地址

平凉东方驾驶人考试培训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南台村水桥沟二社

 四、标的信息:

服务名称

平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崆峒区增建科目三汽车考试场项目

服务内容

本项目拟在平凉市崆峒区增建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与方法》(***********)行业标准要求,具备小型车辆(**、**)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条件的社会化考试场;社会化考场建设采取自愿投建、自负风险的原则建成后的社会化考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考试场建成后平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组织专业人员,依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人考场使用验收规范》、厅交管局《全省机动车驾驶人考场验收检验工作的指导意见》《甘肃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管理办法(试行)》《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公交管[****]**号)、《机动车驾驶人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号)《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等相关要求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按程序申请厅交管总队组织验收。经厅交管总队验收合格后备案、开通考试接口,方可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用于考试,验收合格后平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根据本市考试能力的实际情况,按照满足考试需求、合理优化布局的要求,以及公平竞争、公开择优的原则,申报相关部门,依法通过公开招标等程序选定社会化考场,将符合使用条件的社会化考场纳入平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考试序列,统一管理和使用考试权,社会化考场的建设应当依据《机动车驾驶人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号)及其配套标准进行,考试设备必须经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认证认可;考试场必须接入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接受厅交管总队和市交警支队的监督管理。

建设时间

***天

服务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魏振华、李超、雷国善、王瑜、王兴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甲乙双方依据发改价格[****]***号文件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元(伍仟元整),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称:平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崆峒西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甘肃丰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金江名府*幢公寓楼**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

 


附件:
中标公告*平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崆峒区增建科目三汽车考试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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