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于****年*月*日对东凤镇同安大道东*队***号地块进行公开招租,最终由黄权兴中标。现将结果予以公示三个工作日(至****年*月**日),有任何异议者可于三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反映(电话:*************)。
特此公示。
中山市东凤镇集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