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财政局行政处理决定书
2025-06-11
浙江/金华
质疑投诉
兰溪市财政局行政处理决定书
浙江/金华-2025-06-11 00:00:00
浙江/金华-2025-06-11 00:00:00
一、项目编号:*******临[****]***号****
二、项目名称:兰溪市人民医院直线加速器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杭州华东建设机械市场 配件区*****室
被投诉人*:兰溪市人民医院
地址:浙江省兰溪市西山路****号
被投诉人*:浙江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兰溪市振兴路***号企业服务中心辅楼*层*** 室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对兰溪市人民医院直线 加速器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 临〔****〕***号****) 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年*月**日向我局提起投诉,因投诉 书未列明正副本等原因,经通知补正后,我局于****年*月**日 受理。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向投 诉相关当事人调查了解,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诉称:(详见附件)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投诉人对兰溪市人民医院直线加速器采购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 ******* 临〔****〕***号****)的投诉不成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 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有关规 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兰溪市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 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兰溪市财政局
****年**月**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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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财办发【****】**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