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惠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投诉处理(惠财采〔2025〕100号)
2025-06-11
福建/泉州
质疑投诉
泉州市惠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投诉处理(惠财采〔2025〕100号)
福建/泉州-2025-06-11 00:00:00
泉州市惠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投诉处理(惠财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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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惠安县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惠财采〔****〕***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至****年惠安县江海提防保险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

法定代表人:林金保


被投诉人:泉州永信房地产评估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惠安县螺城镇乐园街

法定代表人:

被投诉人:惠安县水利局

地址:惠安县螺阳镇世纪大道闽南建工大厦

法定代表人: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因对被投诉人惠安县水利局委托被投诉人泉州永信房地产评估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年至****年惠安县江海提防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以下简称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于****年*月*日正式受理后,将投诉书副本转送被投诉人。被投诉人*、*就有关事项向本机关提交了书面答复说明,并提交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评标报告等相关材料。在投诉处理过程中,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本机关申请撤回对本次采购项目的投诉。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号)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人申请撤回投诉,终止本次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惠安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惠安县财政局

**** 年 **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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