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运城-2025-06-11 00:00:00
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关于遴选夏县县城*大侯*水头、大侯*埝掌*南大里*县城*尉郭等道路亮化工程(县城*水头)招标代理、监理、试验检测等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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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夏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
主题词 | 其他 | 体裁 | 其他 |
为确保夏县县城*大侯*水头、大侯*埝掌*南大里*县城*尉郭等道路亮化工程(县城*水头)顺利实施,我单位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拟遴选招标代理、监理、试验检测等单位负责本项目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夏县县城*大侯*水头、大侯*埝掌*南大里*县城*尉郭等道路亮化工程(县城*水头)
二、工程概况:县城*水头道路全长**公里,在道路两侧安装***盏**米高和**盏*米高太阳能路灯。工程预算价约***万元。
三、服务范围: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代理、监理、试验检测等相关工作。
四、最高限价:招标代理费为发改价格【****】***号收费标准的**%;监理费为工程中标价的*.*%;试验检测费为工程中标价的*.*%。
五、报名条件
*.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具备相应的设计资格及能力;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近三年没有不良行为记录(需出具近三年没有不良行为的承诺书)
六、报名材料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简介及主要业绩;
*.近三年没有不良行为的承诺书;
*.报价函(附收费标准及报价费率);
上述材料提交时,报名单位应当提供真实有效材料并加盖公章或骑缝章,所有材料装订成册,分别装入一个文件袋密封包装。密封袋封面应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姓名、承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密封。如提供虚假材料,本单位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七、遴选办法
在符合资格条件下,根据夏县住建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建立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遴选确定合作单位。
八、报名时间
****年*月**日至*月**日(工作日上班时间),可以直接送达,也可邮寄送达,邮寄材料报名以寄出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报送文件将不予受理。
九、报名地址:夏县住建局城乡建设股(新建北路*号)
联系人:兰先生*****;***********
本公告未指出或争议事项由夏县住建局负责最终解释,且以夏县住建局解释为准。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