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秦州区齐寿镇人民政府2025年齐寿镇廖集村艾草加工提升改造项目(村集体经济)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25-06-06
甘肃/天水
招标采购
天水市秦州区齐寿镇人民政府2025年齐寿镇廖集村艾草加工提升改造项目(村集体经济)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天水-2025-06-06 00:00:00

****年齐寿镇廖集村艾草加工提升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村集体经济)

交易平台: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采购项目编号:********************投标登记截止时间:********** **:**:**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年齐寿镇廖集村艾草加工提升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村集体经济)
项目类型货物类(含药品中采购)项目编号************
招标人天水市秦州区齐寿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盛世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保证金缴纳方式不缴纳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监督机构秦州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秦州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是否重大项目项目概算(万元)**.******
是否远程异地招标组织形式分散采购
招标内容与范围****年齐寿镇廖集村艾草加工提升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信息

序号标段编号标段合同估算价招标类别详情
**************************.******万元货物

标段名称:

***************************年齐寿镇廖集村艾草加工提升改造项目(村集体经济)

统一交易标识码:

****************************************

投标人资格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营业执照: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纳税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无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其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为***%;供应商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原件彩色扫描件)

标段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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