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
*.*拟派本项目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拟投入的安全管理员不少于*人;
*.*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应与资格审查提供的人员配备相一致,且具备相关岗位证书:拟派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专业技术职称证件(建筑工程类专业或市政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应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且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符合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规定。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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