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本溪-2025-06-10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沈本医院通勤车服务合同(沈阳*本溪往返)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沈本医院通勤车服务采购项目(沈阳*本溪往返)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沈阳安泰旅游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号*号楼**楼**室、**室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沈本医院通勤车服务采购项目(沈阳*本溪往返)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完全满足采购方需求。供应商要求*、车况要求:(*)我司提供车况良好的*年以内(按车辆行驶证首次注册日期起计算),双门大巴车*台,车辆配备完好的空调设施,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的要求设置规定数量的灭火器、安全锤等安全设施。(*)我司保证提供车辆证照手续齐全、合法、有效,且技术性能良好,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车辆保持内外的整洁,无异味,每日消杀一次。(*)车内不得放置危险物品,不允许采购人员工以外的人员搭乘。(*)车辆每个座位全部投保座位险,单个座位险赔偿金额不低于**万元。*、工作要求:(*)我司提供本公司拟派该项目人员(司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司机年龄不高于**周岁。司机全部具有*年以上驾驶经验,职业道德良好,无违法犯罪不良记录,符合从事职业的健康标准,着装整洁,文明驾驶,遵守交通法规,行车时不得有与乘客交谈、打电话、危险驾驶等行为,严禁睡眠不足、酒后或带病驾驶。(*)司机严格按照采购方规定的路线及时间、停靠站点行驶、到达。不得出现提早过站、漏站、中途落客现象。(*)如遇雨雪天气,修路、封路等特殊情况,我司将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保证采购方员工按时到达单位。(*)采购方管理人员有权监督我司驾驶人员日常工作,对不遵守交通规则,违反合同约定或公司规章制度者,我司于三日内将其更换。(*)我司保证定期保养、检查维修车辆,防止行驶途中发生故障。并制定应急预案,当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或事故时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减少采购方因此造成的损失。(*)我司为车辆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确保两年服务期内保险有效。(*)我司能够提供应急代替车辆(车况良好,**座(含)以上大巴)≥*台。(*)服务期间我司拟派车辆须与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如有特殊情况供应商需变更车型,需提前**小时通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采购人提出保障服务零星用车时,提前*小时通知我司,我司严格按照采购人需求保证服务工作。(*)我司能够满足采购人*小时内临时加车的需求(车况良好,**座(含)以上大巴),加车数量≥*台。每班次费用按成交金额单价结算。(**)根据一期临床用车及其他科室用车情况,我司满足采购人用车需求(车况良好,**座(含)以上大巴),加车数量≥*台,每班次费用按成交金额单价结算。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