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超长期国债第10批(教科院便携式近红外脑功能成像装置、语言院智能会议多语种版翻译终端机)重新立项(包1)合同公告
2025-06-09
黑龙江/七台河
中标结果
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超长期国债第10批(教科院便携式近红外脑功能成像装置、语言院智能会议多语种版翻译终端机)重新立项(包1)合同公告
黑龙江/七台河-2025-06-09 00:00:00

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超长期国债第**批(教科院便携式近红外脑功能成像装置、语言院智能会议多语种版翻译终端机)重新立项(包*)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号**
采购人(全称):湖南师范大学(甲方)
供应商(全称):长沙市伊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师范大学超长期国债第**批(教科院便携式近红外脑功能成像装置、语言院智能会议多语种版翻译终端机)重新立项
*、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号
*、项目内容:湖南师范大学超长期国债第**批(教科院便携式近红外脑功能成像装置、语言院智能会议多语种版翻译终端机)重新立项
*、是否分包:否
*、项目负责人:采购人肖华
*、联系电话:************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具体标的见附件。
*、合同定价方式:
*、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
*、地点:湖南师范大学
*、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湖南师范大学
验收方式:按合同方式验收
验收标准:以合同标准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湖南师范大学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方:(公章)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杨震委托代理人:胡朝枢
话:*************话:***********
真:真:
址: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朝阳街道车站中路**号宇成朝阳广场**栋****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湖南师范大学支行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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