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09]关于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公务用车租赁项目的采购公告
2025-06-09
浙江/绍兴
招标采购
[2025-06-09]关于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公务用车租赁项目的采购公告
浙江/绍兴-2025-06-09 00:00:00

关于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公务用车租赁项目的采购公告

**********来源:信息化与资产管理部(采购中心)(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位于绍兴柯桥群贤路以北,越州大道以西,大坂湖畔,目前在校生约*.**万人。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作为采购单位,拟采购公务用车租赁项目,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采购管理办法》采购程序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征集符合条件的应标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公务用车租赁项目

三、采购项目组织类型:询价采购

四、预算金额:******元/年

五、最高限价:******元/年

六、采购内容及概况: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浙机事发〔****〕*号)及学院公务用车的实际需求,需租赁大众迈腾*.**一辆,别克***商务车两辆,服务期*年。

七、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挂靠单位及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家、行业的规定标准,按照采购人的质量要求及时提供货物和服务。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须为*********年度浙江省级单位公务出行车辆租赁定点服务机构;

(*)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客运)及《车辆租赁经营备案证》。

八、采购文件的获取的时间和方式:

*.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受理)。

*.响应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年*月**日**:**前,响应文件自行密封。

邮寄地址等信息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报名资料:

(*)*********年度浙江省级单位公务出行车辆租赁定点服务机构入围名单表;

(*)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客运)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车辆租赁经营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授权书;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方及地址、联系方式等。

*.报名方式:将以上资料扫描打包(以投标单位名称+项目询价编号命名)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劳老师 联系电话:*************

九、资格审查: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制,经审查不符合招标资格要求的,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

十、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议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三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投标人对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十一、业务联系:

地点:绍兴市柯桥区越州大道***号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后勤服务中心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

十二、业务监督部门:

地点:绍兴市柯桥区越州大道***号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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