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照-2025-06-09 00:00:00
岚山区黄墩镇原粮山小学、大朱洲小学出租(二次)拍卖公告
岚山区黄墩镇原粮山小学、大朱洲小学出租
(二次)拍卖公告
受委托,山东坤阳拍卖有限公司定于****年*月**日**:**在日照市岚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举行拍卖会,公开拍卖以下标的,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
原粮山小学位于黄墩镇粮山三村,房间共**间,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原大朱洲小学位于黄墩镇大朱洲村,房间共**间,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租赁使用期限**年,起拍价为*.**万元/年,竞拍保证金为****元。
二、展示时间、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自行咨询看样。
三、特别说明:
*、本次拍卖以实物现状拍卖,标的以展示期间看到的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作第一年成交款,剩余部分需在*日内一次性付清,其他租约年租金一年一交;且租金每两年涨幅*%。
*、租赁经营期间,买受人须守法经营,不准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符合黄墩镇政府统一规划;经营过程中须达到环保和安全等相关政府部门要求;不得建设 永 久 性 建筑物;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严禁私自向外拉土卖土,否则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成交后,买受人自行与黄墩镇人民政府对接,清场交接事宜和该标的产生的所有税费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租赁使用期间,买受人负责标的房间全面管理和随时维修。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尽量保持原状,买受人故意或过失造成房屋的毁损负责恢复原状,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且租赁使用期间产生的一切安全问题与委托人无关。
*、租赁经营期间如遇政府征地或其他非人为不可抗力等情况,租赁合同自行终止,租金按当年实际租赁日结算,买受人不得索要任何其他补偿;且租赁期间,买受人不得已任何理由擅自终止所签合同。
*、其他具体事宜以签订合同为准,且合同中未尽事宜买受人与黄墩镇人民政府自行协商解决。
四、竞买手续办理:
*、自公告之日起,有意竞买者须在****年*月**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竞买保证金(****元)以网银转账方式(禁止现金转至账户)缴至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岚山区分中心账户(开户行: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岚山支行,户名: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岚山区分中心,账号:******************),转账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原粮山小学、大朱洲小学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的缴纳人必须与报名竞买人名称一致,未按以上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拍卖人不予办理竞买手续。
*、有意竞买者请于拍卖会当日****年*月**日**:**前,携带报名材料及缴纳竞买保证金票据到日照市岚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岚山区凯航大厦三楼)办理竞买手续。
*、报名所需材料:(*)自然人报名: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报名: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报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银行出具的缴纳竞买保证金凭证。
联系人:李洁 ***********
联系地址:日照市岚山区玉泉三路与太平岭路交汇处金泰园沿街
山东坤阳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