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年产150万吨智能绿色机制骨料生产线(绿色环保砂岩矿开发利用项目)厂区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5-06-06
甘肃/平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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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浪县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年产150万吨智能绿色机制骨料生产线(绿色环保砂岩矿开发利用项目)厂区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甘肃/平凉-2025-06-06 00:00:00

庄浪县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年产***万吨智能绿色机制骨料生产线(绿色环保砂岩矿开发利用项目)厂区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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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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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办法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本次招标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各项证件齐全合法有效,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人员要求:

*)建造师*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

*)技术负责人*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安全员*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 证;

*)施工员*人:须具备有效的土建施工员岗位证书;

*)质(检)量员*人:须具有有效的土建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机械员*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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