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内容’
对本溪市合计**个长观点进行水位(水量)、水温的长期监测和运行维护工作,保证区域地下水监测点正常运行;于枯、丰水期对本溪市**个地下水监测点进行水位(水量)、水温统一监测;对*个地下水水质全分析监测点进行枯、丰水期两期采样、分析测试;提交地下水环境监测成果报告(****年度)及相关图件,地下水动态监测年鉴,地下水监测数据库。
二、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地下水统测技术要求;
*、**/* *********区域地下水位监测网设计规范;
*、**/* *********地下水监测网设计规范;
*、**/* *********地下水监测网运行维护规范;
*、**/* ****.******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部分:水样的采集和保存;
*、**/* **********地下水质量标准;
*、** *******地下水动态调查评价规范;
*、**/* *********地下水采样技术规程;
*、**/* *********海水入侵监测与评价技术规程;
**、** ********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 *********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规范。
三、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地下水水位(水量)、水温观测(包括长观和统测)
(*)地下水水位监测是测量静水位埋藏深度。在区域水位下降漏斗中心地段、重要水源地、缺水地区的易疏干开采地段,还必须测量稳定动水位。
(*)大型流域或地下水流系统的统测应在***内完成,小型流域或地下水流系统的统测应在***内完成,应尽量避免雨雪、大规模地下水开采等因素的影响。
(*)水位测绳应不易变形,每期水位统测开始前,应使用钢卷尺对水位测绳刻度进行校核,测绳标记刻度误差应不超过* **/** *,当误差不满足要求时应购置符合要求的测绳或重新标记测绳刻度。流量测量仪器应经过生产厂家或具有相应资质机构校准,方可进行流量测量,统测期内流量测量仪器出现故障或者明显误差时,应再次进行校准。
(*)水位统测应测量*次静水位,第*次测量应较第*次测量提绳不少于** **后再次测量静水位两次测量误差不超过* **,可记录任一测量值为记录值。两次测量误差大于* **且小于测点距水面距离除以** *所得数值对应的厘米数,应取两次测量的平均值作为记录值。
(*)如遇统测井点正进行开采,可停止开采活动,待水位恢复正常,满足间隔** ***以上测量的水位误差不超过* **时,可认为此时水位为静水位,按上一条测量的水位数据作为有效的统测数据,并记录停泵和水位恢复过程的观测数据。
(*)流量测量可采用堰槽法、流速法和容积法等,测量技术要求按照** ***** 和** *** 相关要求执行。
(*)统测数据应做到当日整理分析,发现异常点,应及时进行实地核查,无法核实的应剔除异常点测量数据,一次统测结束后,应编制地下水统测图件和成果报告。
(*)长观水位、水温观测井,要求统一为五天一测。
(*)手工测量水温时,水银温度计或热敏电阻温度计应放置在地下水水面* *以下,对泉水、自流井或正在开采的生产井,可将水温计放置在出水水流中心处,并全部浸入水中,不得触及它物,静置* ***后读数。
(**)水温采集结果以摄氏度(℃)计,测记至小数点后一位,水温计允许误差不宜超过±*.* ℃,采集水温时应记录当时环境下的气温值。
(**)统测时,若遇到封井、废井等情况,需在相近区域寻找相似条件的监测井进行观测,应注明监测井变更情况,测量并记录监测点井高等相关信息。若相近区域没有发现可替代井,及时上报给项目负责,由其及时改变统测计划,重新选点。所有监测点经纬度均要实地核实,采用****坐标系,坐标精确到秒后*位,所有高程采用**高程,不能直接使用大地高。
(**)采用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方式开展统测点高程测量,应达到固定解精度,按照**/* **** 相关要求执行;合理设置和保护统测点高程标记,统测点高程标记应标识清晰,拍照留存。统测点高程应*年校测*次。统测点高程标记被破坏时应重测。
(**)统测时,应与村民等相关人员及时沟通,了解区域影响地下水位动态的活动情况,同时携带该点历史统测记录,及时比对统测数据,若遇到监测数据变化大时,及时实地核查,并分析变化原因。
(**)人工监测采用的钢卷尺、测绳等测具应符合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允许的误差规定,校测前进行测绳长度与刻度的校验。在地下水统测工作的同时,检查委托观测井观测员的观测质量,包括对测具和观测记录的校正和检查等。
*、水质监测、水样采集、分析和评价工作
(*)地下水水质应定期监测。监测频率至少为每年两次(枯、丰水期各一次)。
(*)按照样品检测指标、检测方法选用相应的容器、保护剂以及所采样品量。样品容器、保护剂以及所采样品量按照《地下水监测网运行维护规范》(**/* *********)实施。
(*)采样前,除油类和细菌类监测项目外,先用采样水荡洗采样器和水样容器***次。
(*)采集水样后,立即将水样容器瓶盖紧、密封,贴好标签,现场填写《地下水采样记录表》(见表*),字迹应端正、清晰,各栏内容填写齐全。
(*)采样结束前,应核对采样计划、采样记录与水样,如有错误或漏采,应立即重采或补采。
(*)采样结束后,按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送到化验室。
(*)以三级水文地质单元划分,集中采取同一水文地质单元的监测井水样。
(*)地下水水样检测项目以常规指标为主,不同地区可在常规指标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补充选定非常规指标进行检测。检测项目至少包括:色、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重碳酸根、碳酸根、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耗氧量(*** **法,以**计)、氨氮(以*计)、硫化物、钠、钾、钙、镁、亚硝酸盐(以*计)、硝酸盐(以*计)、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和甲苯,共计**项。
(*)以《地下水质量标准》(**/* **********)进行分析计算。
(**)检测单位必须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海水入侵监测,参照**/* *********海水入侵监测与评价技术规程,于枯、丰水期采集*次水样,监测溶解性总固体和氯化物含量变化。
(**)监测点运行维护与调整补充
*)依据《地下水监测网运行维护规范》(**/**********),监测点至少每半年巡检一次,并建立档案。如遇重大问题应提出修复建议,并记入档案。同时,监测点维护时,每年至少应对监测井井深复测一次。如遇监测井井管严重损坏,或由于拆迁施工等原因导致监测井被破坏不能修复时,需按规定申报报废,并在附近寻找条件相似的监测井进行替换,必要时可重新建设监测井。(见表*)
*)同时,监测点维护时,每年至少应对监测井井深复测一次。如遇监测井井管严重损坏,或由于拆迁施工等原因导致监测井被破坏不能修复时,需按规定申报报废,并在附近寻找条件相似的监测井进行替换,必要时可重新建设监测井。对新寻找的监测井或新建监测井,需进行野外调查,主要查清监测井分布位置、含水层位、地下水动态类型、地下水动态影响因素、井孔类型、完好状况等。并重新填写地下水监测井现状调查基本信息表。(见表*)
(**)地下水动态监测数据库建设和完善
数据库采用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提供的“地下水动态监测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项、数据结构及精度严格按照系统要求输入。
四、验收标准及方法
野外工作、数据库建设、成果报告和图件的编写编制均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开展,实物工作量***%完成,提交成果完整详实,中标单位在合同规定期内完成全部工作后,向采购方提出验收申请,采购方组织评审小组对全部成果进行验收。经评审小组审查通过后采购方需按照相关要求汇交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