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山南-2025-06-06 00:00:00
【交易公告】呼玛县北山南坡外围采石场崩塌土石料拍卖交易公告
呼玛县北山南坡外围采石场崩塌土石料
拍卖公告
项目编号:呼自然资拍********
受呼玛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呼玛县北山南坡外围采石场崩塌土石料以拍卖的方式公开交易。
委托方承诺本次拍卖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一、拍卖标的清单: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立方米) |
评估单价 (元/立方米) |
竞买保证金 (元) |
拍卖起始价 (元) |
* |
呼玛县北山南坡外围采石场崩塌土石料 |
****.** |
**.** |
**** |
*****.** |
说明: *、竞拍前意向竞买人应现场查看,竞拍后,委托方和拍卖方不对废弃土石料质量、总量负责。 *、如实际资源量达不到或超过****.**立方米,成交价格不予调整,矿种为安山岩。 |
二、本次交易行为已经呼玛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
三、标的价格确认情况
根据北京信通方恒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通方恒矿咨字【****】第******号评估报告,方量为****.**立方米,评估价为*****.**元,该评估结果已得到委托方的确认。
四、意向竞买人应具备条件及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
*、竞买人成交后自行负责清运过程中地方关系协调以及环保、市政道路运输等相关手续的办理,标的物清运过程中的装车费、运输费、装卸费等所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出现安全事故、运输路线道路损坏一切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本次拍卖标的成交后,**日内将场地内废弃土石料清运完毕。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当天签订《转让合同》,并在《转让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缴清全部价款。全部价款缴纳到呼玛县财政指定账户(黑龙江省非税收入待解缴账户)。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进行标的物运输时,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渣土运输公司运输,渣土运输公司应无不良运输记录及行政处罚记录。符合环保要求、不得抛洒、不得超载,运输中全程车辆遮布覆盖。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施工现场不得筛分标的物,若发现现场筛分标的物,委托方有权解除清运合同并要求买受人清退出场,并承担委托方一切损失。
*、委托方对拍卖标的的描述和评价,均为参考意见。竞买人在拍卖前应认真查看标的实物,一切以实际现状为准,委托方和拍卖方不承担任何拍标的的质量及数量的担保责任。
*、因转让标的物处于施工方范围,考虑施工规划及安全措施,装车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严格遵守出让人要求安排清运计划。
*、竞拍人资格由呼玛县自然资源局审核确认。
五、公告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六、标的地点
标的地点:呼玛县呼玛镇西北北山南坡外围采石场。展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七、报名及拍卖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
(二)拍卖时间:****年*月**日上午*:**;
(三)拍卖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八、竞买人须知
意向竞买人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前持下列文件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有关手续:
(一)符合竞拍资格的意向竞买人须足额交纳竞拍保证金*.*万元。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签订土石料转让合同并全额缴纳价款*个工作日内予以原路退还,不计利息;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二)本拟拍卖处置土石料的前期工作投入(包括《土石料资源量方量测绘技术报告书》《矿产资源检测报告》《市场价值评估报告》编制费用)共计*.*万元,由本拍卖标的竞得人一次性支付给第三方报告编制单位。
(三)企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上传平台: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承诺函(见附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九、联系方式
呼玛县自然资源局 张念青 ************
十、联系地址
黑龙江省呼玛县长虹路***号
呼玛县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