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仁县公共就业创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平台实体化场地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5-06-02
江西/抚州
审批|立项|规划
关于崇仁县公共就业创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平台实体化场地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江西/抚州-2025-06-02 00:00:00
江西/抚州-2025-06-02 00:00:00
索 引 号:******/**********
发文机关: 崇仁县发展改革委
文 号:崇发改社会〔****〕**号
成文日期: **********
关于崇仁县公共就业创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平台实体化场地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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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崇仁县公共就业创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平台实体化场地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崇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单位报来《崇仁县公共就业创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平台实体化场地项目项目建议书的函》(崇人社函〔****〕*号)文件已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崇仁县公共就业创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平台实体化场地项目项目建议书,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崇仁县公共就业创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平台实体化场地项目
二、拟建地点:县人防办一楼(原信访局一楼)
三、建设性质:改建(装修)
四、建设内容及拟建规模:设咨询窗口、立案窗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调解室、办公室、档案室、会议室等,面积****²左右。
五、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投资匡算**.**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就业补助资金。
六、该项目代码:************************
七、建设期限:****年*月—****年**月
八、建设项目单位:崇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九、有效期限:本批复有效期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请项目法人遵照本批复内容,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可研报告,并报我委审批。
****年*月**日
来源:
崇仁县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