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2025-06-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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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省烟草公司娄底市公司新化县分公司新建经营业务用房食堂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澄清与修改如下:
*、原招标文件技术评分中产品质量“*.所投不锈钢双星水池、双头粉面炉、双头单尾小炒炉满足**/* **********,**/* **********检测检验标准,并检测合格。提供一份检测报告和编号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查询截图的计*分,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不计分。”修改为“所投不锈钢双星水池满足**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计*分”。
*、原招标文件技术评分中产品质量“*.所投油烟净化器符合下述条件的计*分: *)所投“静电式油烟净化器”符合** ****.******和 **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依据*******.*******测试方法,在特定迁移试验条件(*%乙酸,煮沸*****;室温放置***),砷(**)≤*.**,镉(**)≤*.**,铅(**)≤*.**,铬(**)≤*.*,镍(**)≤*.*,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和****标识的检测报告;*)所投“静电式餐饮业油烟净化设备”依据**/* **********《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 **********《电子电气产品 六种限用物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测定》标准,检测结论为合格”修改为“*、所投“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具有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得*分;*、所投“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在额定风量下净化效率大于**%(提供***检测报告)得*分”。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年*月**日上午**:**。
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