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数据局关于“高邮市2025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及列养危桥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5-05-13
江苏/扬州
审批|立项|规划
高邮市数据局关于“高邮市2025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及列养危桥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江苏/扬州-2025-05-13 00:00:00
江苏/扬州-2025-05-13 00:00:00
高邮市数据局关于“高邮市****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及列养危桥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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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高邮市数据局
高邮市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要求批准高邮市****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及列养危桥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发﹝****﹞**号)、《扬州市市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扬府规﹝****﹞*号)和《高邮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邮政发﹝****﹞**号)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按照中共高邮市委 高邮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年度民生幸福工程的实施意见》(邮发〔****〕*号)精神,现同意该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在规划定点范围内实施高邮市****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及列养危桥改造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和规模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予以明确。
二、接批复,请抓紧做好方案比选,依法办理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道路红线图、环评批复、节能审查、项目资金落实证明等相关行政审批前置手续,并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未经我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本批复为政府内部审批,非行政许可,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工作的依据。如涉及征地拆迁事项请依照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实施,项目建议书不作为征地拆迁依据。
高邮市数据局
****年*月**日